人力资源部

发布时间:2023-07-07阅读数:

人力资源部是学校主管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能是编制管理、岗位聘任、薪酬管理、社保管理、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、编制外人员聘任管理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1、负责人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工作;

2、负责编制管理、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职责划分等工作;

3、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、特聘岗位兼职、客座、名誉教授聘任和教授延聘工作;

4、负责教职工校内调配、退休、辞职、政策性安置等工作;

5、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;

6、负责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工作;

7、负责分配制度改革、薪酬管理、社会保障管理和考勤管理等工作;

8、负责教职工(副科级以上干部除外)的年度考核、评优、奖惩,人事档案收集、归档管理等工作;

9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;

10、负责乡村振兴定点帮扶、职教帮扶、对口支援等工作;

11、负责教职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;

12、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,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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